建设部:继续加大查处不良房地产商力度

作者:2008-01-16 08:57:0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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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昨日指出,今后,建设部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不诚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让他们付出代价,直至清出房地产市场。

他是在“责任地产·诚信企业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到会的200余家房地产企业代表也签署了一份倡议书,提出地产界应“不以任何方式囤积房源”等。

强化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

齐骥认为,去年下半年以来,主要城市房价持续上涨,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供需结构不平衡、政策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与部分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有直接关系。因此,要强化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他指出,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诚信经营,履行好社会责任。目前,开发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商品房的价格,也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因此,开发企业都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开发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积极参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限价商品房的开发。

齐骥还表示,建设部将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开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那些依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创造条件,使这些企业做大做强。

倡议书呼吁防止囤房

昨天与会的开发商代表签署倡议书提出,不以任何方式囤积房源。同时,还提出房地产业应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行为。切实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切实保证住房质量。积极参与政策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在房屋销售上,开发商应自觉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按照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率确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不法机构和人员哄抬房价;所有在售商品房都要在售楼场所明码标价,在销售总价外不违规加收任何费用。

此外,还要依法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不搞内部认购,不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收取会员费等预定款性质的费用。房屋在购房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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