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农业地产乱象:村集体成土地供应商

作者:2008-01-15 09:41:06|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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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必须去当地的农业部门进行项目申请。为了不让自己的投资付之东流,姚莉目前正在向怀柔区政府申请“种植园”为农业项目。

在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等各种政策缝隙中,“农业地产”轻易找到生存空间。

“农业地产”在北京找到的政策缝隙是,北京于2006年要求下辖的区县大力发展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并提供资金补贴。而在重庆,则是城乡统筹和都市农业让“博士农业科技园”———温室大棚配两层别墅的地产项目,获得市、区两级重点农业项目。

绿民公司的李飞比姚莉幸运,他在顺义开发的绿民农业园,同样是大棚配备管护房的形式,只是项目早已得到顺义区政府的支持。

而在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看来,这些做法都属违法,尤其是当农业地产占用大量耕地时。目前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失守之险。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会议上指出,中国目前的土地资源处于紧缺状态,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

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在《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说,国务院做出这个规定是出于保护耕地考虑,但是不能因噎废食。

不明朗的出路

对于如何处理那些已建成的“农业地产”,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也没有给出本报记者肯定回答。

在蔡继明看来,现有的土地交易现状是不合理的。

他在受访时指出,政府利用国家行政权力,用很低廉的价格获得了土地,实际上真实的土地价值并没有反映出来,同时又造成了收益分配的不合理。

而国土资源部一位人士说,目前现行法律还跟不上,如果一旦放开土地管理,对国家严控的18亿亩耕地保护目标肯定造成严重威胁。

2007年末,曾任职于国务院房改办的资深学者武建东说,未来土地政策肯定趋严趋紧。国务院也计划年末出台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政策的通知,至于以何种方式对外发布,还不清楚。

2008年1月8日,土地严政出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对于如何处理那些已建成的“农业地产”,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也没有给出本报记者肯定回答。

北京某个农业项目的“售楼”小姐则向心有疑虑的购买者表达着乐观前途,“你想一想,政府怎么可能拆掉这么多已经建好或者已经入住的房子,这都是社会财富,如果拆掉,也是浪费啊。再说一旦拆除肯定会引起社会不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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