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农业地产乱象:村集体成土地供应商

作者:2008-01-15 09:41:06|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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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4

另一家房屋中介调查显示,目前北京已售和在建的“小产权房”很快就会超过1000万平方米,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未来三年的目标也只有2000万平方米。

不仅是北京,石家庄市开发区宋营镇东仰陵村的“加洲阳光”、南京市铁心桥街道的“凤翔花园”,均是规模庞大的小产权住宅区,面积达几十万平方米。

由于这些楼房、别墅的土地是村集体提供,他们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致使开发成本低廉。有媒体曾计算过,小产权房的开发成本约是城市商品房的1/3。

所以,在这些土地上“种”出的楼房、别墅,房价之低让人大跌眼镜。

北京小罗山村的别墅,售价在20万到50万之间,而城市建设用地上的别墅价格是它的10倍。城里去乡村购买的人,趋之若鹜。

宋洪军想到农村找地建房。他是重庆嘉和日盛置业公司的策划总监。他和重庆地产界的朋友都注意到,村集体向房地产界提供土地的现象日益普遍。他们期盼启动现代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

农业地产的几套外衣

在别墅边上搭建温室大棚,将地产项目申请为农业项目,村集体只有在这样的形势下才能继续向城市开发商提供土地,为自己谋得利益。

《宪法》在1982年赋予了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其中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但是村集体对使用土地的权力,也是受到限制的。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禁止,农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

禁令之后,村集体不向外出售住宅,而改成向开发商出租土地,建造小产权房。并且局势愈演愈烈。

到了2007年,风险值升到顶端。

2007年4月16日,北京房山青龙头村85栋乡产权别墅被拆,理由是违法占有耕地,另3名涉案人员被羁押。

去年6月,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之后的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

姚莉最近常会感到不安。她在怀柔区小罗山村开发的“九典种植园”,被指为小产权房,执法部门将其叫停。她担心200万的投资将打水漂儿。

当村集体提供的土地变得愈来愈不安全时,“农业地产”的外衣翩然而至,这对于村集体这个土地所有者来说,更像是个妥协。

妥协在短时间内形成一套系统。首先,楼盘销售都不刊发媒体广告,若在媒体上出现,也是“都市田园梦”之类的农业投资软文。更多的是通过短信和街头小传单形式,招揽客户。

其次,售楼处的小姐不宣称售房,而是强调租房,花费二三十万租用楼房二三十年。同时,别墅也有了一个花名———管护房,管护每个别墅配备的蔬菜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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