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一农户,由于政府修路占用我家全部土地,土地地面补偿费已经支付,但土地劳保费却不给我们,理由是我家户口是94年迁落大连市的,大连开发区地方政府规定93年之前的住户才有劳保费!但是我们自2000年已经和当地镇政府签有30年期的土地承包使用合同, 这合同难道是一纸空文吗??农民就靠土地吃饭,如果把土地都征用了,让我们如何生存?!!土地劳保费是按土地使用人口每月支付的补偿,现在我家父母没有土地,房子也被占用后分配楼房, 父母是农民没有其他收入,如果不给劳保费如何生存?!请教律师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我们走法律道路,是否能够赢得官司? 应该注意什么问题,烦请律师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