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住房市场的核心问题是结构性矛盾,即针对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中小户型住宅供给不足,房价上涨偏快。为解决普通百姓的住房需求,平抑房价,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2007年8月份召开了全国住房保障会议,明确了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要求各地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确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改善住房供给结构,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以北京为例,十五期间,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历年保持占新增房屋建设总量的8%-15%之间,根据《北京市“十一五”住宅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按套数计,保障类住房将占全部新增住房建设约19.64%,按面积计,保障类住房将占全部新增住房建设约14.44%。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北京市调整了住房建设计划,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将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转为限价房,总体上商品房减少9.8万套,但两限房增加12.5万套;经济适用房严格按照以60平方米/套为主、廉租房按照不高于50平方米/套要求建设,实际能多供应住房约3.3万套。按面积计,保障类住房的比例将提高到14.43%,两限房占9.25%,两者合计占23.68%;按套数计,保障性住房的比例提高到22%,两者合计占32.53%。针对中等、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给将是“十五”期间的3倍,北京市住房供给结构将得到明显改善。截止到2007年9月底,北京市已基本完成2007年“300万平方米两限房、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30万平方米廉租房”的供地指标。另一方面,市政府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9月底出台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在宣武区陶然亭等地区和项目进行试点,新办法进一步严格了供应对象,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和"轮候摇号销售”的办法,明确了退出机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许。这些举措已经对北京市住宅市场产生了积极的重大的深远影响。
同样,重庆、广东、上海等各地也认真贯彻国务院精神,大力调整住房供给结构,针对地区具体情况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我国住宅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得到了初步缓解,同时,市场结构改善对住宅市场价格的抑制作用也将逐步显现。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解决我国居民住房问题任务还十分艰巨。通过对北京市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的量化分析,我们发现,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居民的还贷压力十分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