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身亡旅行社赔偿14万

作者:2008-01-10 12:15:2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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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马尔代夫蜜月游溺水身亡案”近日一审宣判。记者昨(27号)天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没有支持家属要求被告海洋国际旅行社赔偿120万元的请求,法院认为,“自由行”旅游者应自己为游玩负责任,但旅行社未尽告知安全的义务,被判赔偿吴女士家属14万多元。

吴女士的家人说,今年3月6日,吴女士和海洋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参加由该旅行社负责组团的马尔代夫豪华四晚六日游。合同规定,旅行社负有对旅游情况如实陈述,并召开行前说明会的义务,还需提供谨慎服务,保障旅游者安全。但在吴女士支付了全部费用后,旅行社并未召开行前说明会,也没有针对游客在马尔代夫浮潜、游泳的安全避险事项进行告知说明,导致吴女士在潜水时溺水身亡。(郭志霞)

游客溺死马尔代夫 家属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3月,吴女士和新婚丈夫于先生打算出境度蜜月。一番咨询后,他们参加了海洋国旅组织的“马尔代夫豪华四晚六日游”。当月20日,他们飞抵马国满月岛,入住水上屋酒店。但3月22日上午11时,吴女士被发现溺水身亡。死前,她正在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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