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吴华林(中)和妻子、姐姐哭作一团。
四年前,吴华林被地铁轧断了双腿。随后他起诉地铁运营公司,索赔150多万元,一审、二审吴华林均败诉。在无法上诉的情况下,他向一中院审判监督庭申请再审。昨天下午,西城法院对发回重审的这一案件做出判决,吴华林获赔80余万元。吴和家属听到判决结果,哭作一团。
断腿乘客获赔80万元
昨天下午,开庭前,吴华林被妻子用轮椅推进法庭。见到记者,吴华林很热情,主动打招呼。
合议庭三名法官走进法庭,宣读了判决。法院认为,地铁属于高速运输工具,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地铁运营公司应对吴华林的损失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吴华林对自己的安全疏于注意,应减轻地铁方的赔偿责任。
法院酌情确定地铁运营公司赔偿吴华林合理损失总额的80%,即50.8万余元。因事故导致吴华林残疾,精神上有很大伤害,地铁运营公司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法官还未读完判决,吴华林的妻子就瘫倒在地,放声痛哭。法官离开法庭时,吴妻对着法官鞠了一躬。吴华林和姐姐吴华文听完判决,也放声痛哭,拉着律师的手连说“谢谢”。吴华文边哭边给另一名律师和父母打电话,“咱赢了,胜诉了,80万”。
地铁运营公司代理人认为,判决认定地铁方的责任过重,承担60%较为合适。该代理人担心该案产生效仿作用,表示“应该要上诉”。
事故后艰难生活
吴华林曾是一名服装商人。2004年9月29日,他来到地铁南礼士路站,买票后走进站台。这时,一辆列车正好进站,吴华林跑过去,不慎滑下站台,被进站列车从双腿上轧过。经诊治,吴华林左大腿和右脚被截肢。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当时认定,这是一起由于吴华林进站赶车速度快、不慎掉下站台引发的意外事故。
从那一刻起,吴华林的生活起了变化。为了养活自己,他摆地摊卖袜子、刷子等,生活非常艰辛。事发后,许多人都来关心他。他爱好书法,经人介绍,北京书法家协会史恭利等书法家免费教他,还有人免费提供笔和纸。吴华林说,为了鼓励他,好多人花钱买他的字。
“别人进刷子1元,供货商给我7毛5,让我便宜点卖,能多挣点钱。”吴华林说,好多人为了照顾他的生意来买东西,不需要也买。吴华林的孩子上学也得到了他人的资助。
曲折的诉讼路
2005年1月1日,吴华林向西城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地铁运营公司,索赔150多万元。随后,西城法院驳回其诉讼。2006年3月20日,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