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鲁豫被指虚假代言 回应称合同早已到期

作者:2008-01-08 17:30:4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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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名嘴陈鲁豫新年开局不顺,她代言的诺亚舟学习机广告,被上海工商部门公告为虚假违法广告。陈鲁豫昨天更是受到口诛笔伐,被公开指责做“假广告”。对此,鲁豫经纪人王小姐昨天替鲁豫喊起冤,她称鲁豫与诺亚舟的代言合同已于去年夏天就到期,因此事前就已脱离了关系,并称鲁豫在代言前确认过产品的质量。

昨天有媒体报道透露,1月2日央视新闻报道,电视上频繁播放的“诺亚舟”英语学习机广告已被上海工商部门认定为虚假广告,而该广告产品的代言人就是凤凰卫视当家女主播陈鲁豫。

报道称,去年12月25日,上海工商部门对查处的8则典型虚假广告进行公示,“诺亚舟”英语学习机广告就在此“黑名单”上。有关部门鉴定,该电视广告语中的“门门高分上名校”、“内容好,成绩当然好”等属于不科学的广告词。另外,广告中关于“某学生使用产品后成为学习状元”的内容,其真实性无法证实,构成虚假宣传。报道还称,“诺亚舟”学习机此前曾被检出有致癌物,成为12315热线的投诉焦点。

鲁豫方回应

确信产品质量才代言

在上海广告监督管理网中,记者看到了编号为2007年第2号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公告》,该公告公布了8个违法广告,而鲁豫代言的诺亚舟赫然在列。违法事实如之前报道所称并无差异,另外公告还透露,该广告被处罚款5.04万元。

对此,记者联系了陈鲁豫的助手王小姐,王小姐表示已经知晓此事,不过她强调:“首先,鲁豫和诺亚舟的合约在去年夏天就到期结束了,所以这些事情都是在合约之后,和鲁豫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另外,她还表示,“我们在做代言之前,确认过产品的质量,而且他们厂商也的确有国家颁布的合格证书,至于广告用语的宣传词上有什么问题,那是他们广告创意的问题,与鲁豫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不能责怪鲁豫。

不会被牵连罚款至于是否有被牵连罚款,王小姐则表示一方面因为合约已经结束,另一方面这则广告出问题,厂商应该会有一些措施,但目前并未和鲁豫有过直接沟通。

不过,记者求证该广告中所称学生使用后成为状元的情况,鲁豫在接拍广告前是否知晓。王小姐表示,这个细节她并不清楚。而对于有关诺亚舟产品的致癌传言,鲁豫事前是否有知晓,王小姐则回应:“这个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论吧,相信在鉴定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短评快

别把信誉当“赌注”

陈鲁豫成为今年第一个因为代言而引起争议的名人。但我相信,她绝对不会是2008年最后一个因代言而引争议的名人。回顾过去的2007年,我们有太多的名人因为虚假广告而被舆论围攻得焦头烂额,从被央视3.15晚会“批评”的郭德纲,到在亿霖传销中也被“蒙骗”的葛优……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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