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满民航服务--八宗罪

作者:2008-01-08 13:13:14|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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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iximi@yahoo.cn

2.拼班超售行为引发质疑

问题:部分消费者反映,一些航空公司在不征得同意甚至不告知的情况下任意“拼班”、改机型;售票时不仅不告知所售机票属“超售”,而且满员后无法登机,在改签或机票优惠、现金补偿等方面又没有合理的配套措施,对消费者明显不公平,是对国际惯例的断章取义。

回应:魏振中秘书长解释称,采用控制性机票超售管理是国际及国内各航空公司普遍通行的销售策略,超售可最大限度减少飞机座位的虚耗,消费者也可从降低票价中得到实惠,但目前个别航空公司在超售和拼班后的补救措施不到位,引发消费者不满。协会将引导航空公司改进在航班改签、机票优惠、现金补偿等跟进措施。

3.行李污损赔偿被指内外有别

问题:14%的消费者反映在消费体察中行李出现延误,11%的消费者反映行李有损坏,近2%的消费者出现行李丢失。值得注意的是,近三成的消费者反映机场出口处没有提供行李小票查验服务,给行李拿错、被盗留下隐患。多数消费者还认为,国内航班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每公斤100元限额低于国际航班每公斤20美元的赔偿标准,这种内外有别的做法有失公平。

回应:魏振中秘书长说,在国外机场基本上不对行李小票进行检查,已是比较通行的国际惯例。但在我国,从境外到达的航班都会按比例对行李小票抽查。他特提醒消费者,在托运行李中不要夹带贵重物品,选用较为结实耐用的行李箱,并在行李外包装上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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