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的眉头皱的更紧了。这确实是一个难题,他知道,他的那些属下都是吃干饭的废物,要他们呐喊助威,虚张声势还可以,指望他们去争锋武林,则无异于驱牛羊以敌虎豺。该怎样做才能兵不血刃地如愿以偿呢?
“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知,故胜可知而不可为。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善守者,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能因敌之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故四时无常位,五行无常胜,日有短长,月有死生。”金陵一脸的疲倦,但嘴角又恢复了若有若无的微笑。或许,这不过是一场博奕,赌注却是身家性命,胜,则可指点江山,傲世群雄,而败了,就可能会身首异处血本无归…… 北城老王今天很是兴奋,因为金陵刚刚给他送了一大车的银子。一大车白花花的足色官银。他兴致勃勃地对他的弟兄们讲道:“在北城这一亩三分地上,我王法说的话就是王法,谁也触不得,就是金陵剑也休想?……咳咳……不过话说回来,既然他给咱送了那么多银子,咱们也得给他这个面子,尽力帮他把东西给我送到喽!他奶奶的,我倒是要看看,这北七南六一十三省道上的朋友们,有哪个敢打了咱们的脸面……” 北城老王是有底气说这个话的,因为自从在一次在走趟子中太行山人称“金钟铁桶”的吴一霸被他一拳震断三要肋骨之后,十年来再无半个绿林恶盗敢碰他的镖手。 用拳头打出来的威风往往比用排场摆出来的更加坚固,也更让人害怕。 所以北城老王理直气壮地收下了金陵的那满满一大车足色官银。 金陵果然很大方,他开出的一车银子的价钱,仅仅是让北城老王亲自去替他送一封信。 北城老王觉得金陵真是一个败家子,还是一个傻瓜。他这么想着,兴冲冲地来到金陵告诉他的那家客栈。他很骄傲地大声说:“我是北城老王,金陵公子拜托老子给你送封信。!”说着他把信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 白衫客铙有兴致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正待答话,窗外飞进了一只鸽子。鸽子扑棱着翅膀落在他的肩头,于是白衫客便顾不得答理骄傲的北城老王,迫不及待从鸽子的信环中取出一方素笺,读着读着,嘴角便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 北城老王名叫王法,这是一个很有气势的名字,所以他便以为自己说的话就是王法,现在白衫客年纪轻轻竟然如此目无王法,他怎能不气?于是老王一把抓起信,撕了个粉碎。 碎纸中腾起淡淡的烟雾,北城老王没有注意,他得意地潇洒一扬手,便破口大骂:“你这个王八……”话还没骂完,纷扬的碎纸尚在飘落,北城老王却突然倒下了。又眼发青、脸色转黑,口冒黄沫地倒下了。 白衫客攸地急退,脸色变得铁青。比死去的北城老王还青。他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金陵非要对他赶尽杀绝。他天性仁善,非在万不得已之时绝不擅动刀兵。当初拜师求艺之时,他之所以选择玉笛,固然是由于他素爱音律,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因为他厌恶刀枪剑棍,厌恶血腥杀伐。 在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哪怕是一只兔子也会奋起搏鹰。何况是一誉满天下的侠客呢? 白衫客决定变一下他一向的为人处世之风。他已经看明白,一个人一味的逃避只能激起图谋不轨者的气焰,助长他们的恶行。而他想要平平坦坦的回家,也只有事先扫途中的一切不平之处,为自己修一条康庄大道。 想不到一个轻功绝顶的人连回家这么短短的归程都要走的跌宕起伏不定,那这个世界,真让可笑,可悲、可气、可叹。 而生活在这样世界中的人们是不是只有可怜呢?白衫客唯有苦笑。当然,他并没有绝望。无论世界如何让他愤慨失望,他总还有一位远方的素未谋面的知己。他政治家一个多年未回的家。这就够了。 他小心翼翼的仔细抚平刚才因为激动而被他们攥的皱了的信笺,认真地读着: 豪情天纵江湖气,义薄云天武林风。 数去更无君傲世,奈何虎狼皆横行。 彼用利刃伤一人,君以仙乐天下听。 劝君心存天下事,斩妖除魔一身影。 君见信安好,自上次飞鸽传音后,我日夜相盼,菜饭不思,我素知君之高义,早生爱慕。恨不得早日化身为蝶,飞至你身边,每日听你玉笛而起舞,那样该多么幸福。虽粗茶淡饭有你在身边,亦胜过金波玉液万倍,你也一样,只要我能在你身边,无论身在何方,都可以随时回家…… 只是,既然身在江湖,便身不由己。而今武林动荡,江湖凶险,且不说苍生百姓,但是以我俩的幸福而论,我虽为女流,亦无法置身事外。风闻金陵门少主金陵早欲以手中利剑,领袖武林。此人笑里藏刀,口密腹剑,近日来已开始收罗喽罗,排除异己,若让他得逞,登上盟主之位,江湖中必起腥风血雨,更加不会放过你。到时你我以二人之力,如何敌他千百之众? 你虽未见过我,我却经常见你。想你。待你除奸之日,便是你我归隐山林,回家之时。我实在不想让你出什么意外,否则,我必然不能独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