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随意放开小产权将对耕地形成威胁

作者:2008-01-07 18:15:16| 点击:828| 评论:1|第8页/共9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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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工作狂

任志强:一定是违法的。

主持人:各位嘉宾,各位嘉宾,到底对于小产权房,应该是严堵,或者是疏导,我们今天也请来了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副主任王珏林先生,有请王主任上场。

主持人:您好!王主任。王主任能不能跟我们说一下您个人的观点,您认为小产权房是严堵还是疏导?

王主任:我认为今天讨论的主要是四个问题,一个是法,一个是理,一个是权益,一个是利益。从法讲是吧,咱们国家法律土地制度规定的非常明确,集体土地它的宅基地包括它的土地转让性质,就是只能在属于农民范畴内运转,城市不能运转。因为这是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一条不能动。

主持人:假使农民自己愿意出来卖呢?

王主任:你听我说,这是法律制度。第二方面,就是理,刚才各位也都谈了,农民能够致富为什么不让致富?城里人买便宜,反而为啥不让买?这里涉及不是那么简单的问题,农民把房子这样卖了,没有把它的土地效益发挥到最大化。

主持人:那是不是以后政府在征地的时候,在分配利益的时候多向农民倾斜?

王主任:不是,还没到那种地步。再往下谈权益问题和利益问题,刚才我谈了,就是因为咱们农民的问题,就是城乡差别问题,这个两元结构问题,还有农民保障问题,都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最主要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问题。

主持人:对于小产权房既有现在的问题,也有未来的问题,还有现实的对于这些小产权房的业主来讲,他们可能面临他们的房子何去何从的问题,我们现在已经看到了,北京已经对一批小产权房进行了清理。所以想问一下王主任,现在对于小产权房到底会怎么处理?

王主任:这个确实是一个很难点,现有的我个人看法,解决这个矛盾,还是以买变租为好。要缓和大家的矛盾,重新签个合同还是协议,解决这个问题。这样的买者或者租者呢,是城市居民租了五年、八年以后,如果土地用处发生变化,可以在协议中写清楚。这样的话,我在思考这个问题,认为是现在法律上,好像在这方面没有禁止。

胡星斗:刚才王主任他的说法其中有些我们是不赞成,比如说保护农民的利益,我认为从根本上来说,那就是允许土地的流转、使用和这个建设。

王主任:我回答你这个问题,咱们都想叫农民尽快发展起来,富裕起来,利益的最大化,农村的宅基地是有限的,这样的话,如果把大批的农村的宅基地叫城市居民买到以后,将来可能出现他们的居住问题,他们的生活问题。

陈旭:我还是同意任总的一个方法,对于这种已经既成的事实,而且是大面积比较密集的住宅小区,如果政府下决心清理的话,由政府出资收购,给这些卖房的人该补偿补偿,然后这个房子按经济适用房也好,其他便宜的宜居房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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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放开小产权你的房子还怎么卖丁文 2008-01-17 17: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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