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大四的李同学告知,因为自己与相处两年的女友家在两地,相隔较远,寒假期间未能见面,前天是学校开学第一天,系里没有开课,他与女友到系里报到之后,相约到校园的花园里互诉离别之情,情到深处难免有一些正常的亲昵行为。然而,让李同学意想不到的是,一个寒假之后,学校里居然发生了“巨大”变化:回到宿舍后,听同学说“学校各处都安上了摄像头,以后在校园谈恋爱要小心点”。为了证实同学们的说法,李同学在校园内进行了查找,发现各路口上都安装了360度可旋转的摄像头。为此,李同学越想越觉难堪,甚至有种“被羞辱的感觉”。李同学认为,学校在校园内安装摄像头,且未向学生们告知此事,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那么,究竟李同学的隐私权是否被侵犯,在采访中听到了两种声音:有些同学赞成李同学的观点。但也有同学认为,既然李同学将自己的个人隐私行为放在公共场合,就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说法。而且学校安装摄像头,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月28日下午进入该校监控室,工作人员介绍,校园里共安置了16个摄像头,基本覆盖校园的各个区域,实施24小时监控。针对学生的质疑,该校杨新科副校长1日说,学校安装这样的设施,主要是从保障学校安全着手。甘肃西成律师事务所的张学贵律师表示,如果校方不公开录像资料,就不能说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