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方案三月上会 中国医改进入最后冲刺

作者:2008-01-07 11:28:03| 点击:1381| 评论:1|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侦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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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报告了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情况,医疗改革进程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陈竺表示:“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努力缓解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在这份报告中,医改存在的一些关键性矛盾得到进一步明确,这也预示着,医疗改革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

  明确政府主导

关于中国的医疗改革,“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

几年前,江苏宿迁拍卖公立医院,成为把医疗“市场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典型。宿迁全市135所乡镇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34所完成了产权置换,改造成了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个人独资等多种类型的医疗机构,实行民有民营。

这引发了是否由“市场主导医改”的探讨。有人认为,宿迁医疗改革没有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反而加重,医疗卫生问题仍令人担忧。

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宿迁的医疗改革,不仅把医院转制了,更是构建了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新体系。

而就在上周,陈竺明确表示:“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

陈竺称,“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他表示,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政府投入将兼顾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投入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实际上,以“政府主导”医改的思路在十七大报告中也有所体现。针对医改,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

继续“公益性”

值得注意的是,公益性是医疗服务的主要方向。

此前,温家宝总理提出,建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整个医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要求从方案设计、制度建立、体系建设等都要遵循公益性原则。

陈竺也在报告中说:“将逐步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公益性质。”为此,公共卫生机构将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政府设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办法,实行严格的收支预算管理并探索改革药品价格加成政策。

所谓的实行公共卫生机构全额预算管理,也就是将公共卫生机构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其收入全部上交财政,支出全部由政府财政拨款。

对此,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称,2008年政府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将从现行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

陈竺还透露,社区医院将主要是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基本公益医疗服务,而大医院要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

另外,医疗服务公益性将通过办好县级医院和每个乡镇卫生院来落实。在新医改中,政府将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将加快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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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坚决支持陈竺部长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医改方针chao-binshen 2008-01-07 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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