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评审:2007年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杂志联合出品 杨红旭执笔
事件一:《物权法》八审通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事件二:“国24号文”出台·住房保障加快推进
事件三:地价房价加速上涨·宏观调控不断深化
事件四: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八部委联手抓执行
事件五:二套房贷概念明确·金融政策再度紧缩
事件六:全国地王长沙诞生·地王频现有待调控
事件七:杨惠妍成中国首富·产融结合渐成趋势
事件八:最牛钉子户现重庆·城市拆迁尚须完善
事件九:中天置业老板潜逃·二手中介急需规范
事件十:"小产权房"惹争议·集体用地健全体制
事件一:《物权法》八审通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事件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物权法》中与房地产业相关的重要规定包括: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上区分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并作出了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比如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业主共有。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评析 作为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不仅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普通民众安居乐业的具体利益,尤其影响到房地产业的发展。1999年产生第一个专家草案,2001年产生法工委的正式草案,然后进入审议阶段。一部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八次,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创记录的。它既是改革开放以来首部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的法典,也是迄今为止引致最多讨论的民法。《物权法》确立了平等保护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基本原则,并完善了对所有权等物权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整体而言,对房地产业发展影响重大,由于不动产产权是《物权法》重点保护对象,这就从法理上理顺了产权关系,必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物权法》消除了部分业主对于70年之后产权问题的忧虑;由于确立了私权所有,将促使更多地产商和机构投资者更多地持有物业,进行长期经营;拆迁户可以以依托《物权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增加城市动拆迁的难度;为开征物业税创造了前提条件,《物权法》的作用将会在未来进一步有所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