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都有跳楼,跳河,跳江者,砸死人、砸坏车、致救助者溺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于是本人建议有关部门建立专门的自杀跳台,其好处是,一是便于劝说,劝解无效后,再随其自行了断;二是便于收尸,尤其预防被江水冲走;三是利于政府创收,试运行期间每人次每跳可收费10元;四是利于社会安定,特别是可杜绝跳楼秀引得消防、媒体及围观。
我个人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健全跳台设施,一是设置心理辅导机构,能劝尽量劝,实在不行再尊重死者的选择权;二是聘请和尚、道姑联袂做法事,坡度亡灵;三是播放挽歌;四是配置跳水教练,自愿者可学习简单的跳水动作,免得空中姿态太过难看;五是自愿自费进行录音录相录遗言遗书。诸位以为如何?有否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