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接团”让散客腾地儿?

作者:2008-01-04 12:34:55|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酒店 | 投诉 | 旅游 | 投诉吧 | 酒店投诉

侠客:xiximi@yahoo.cn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我提前3天就预订了客房,不料随后却被通知更改订房的级别。”李先生郁闷地说,“无缘无故的多花上千元的房费实在不值。”昨天,因接待团体游客导致客房紧张的第一城要求散客更改预约。

  据李先生称,他们一行8人准备今天到第一城旅游,为此在8月3日早晨预订了4间三星级标准间,价格为门市价格的六折即168元/间。不料,预订当天下午,第一城销售部员工就致电李先生,表示他的房间需要更改,原因是接待多个大型旅游团使得客房紧张。“只有五星级标准间能提供,房费是460元/间,一下子要多花1000元呢!”李先生着急地说,为了不失信于朋友,多少钱他都要花。但这个钱花得窝囊,更破坏了旅游的心情。

  记者从第一城销售部获悉,城内酒店的门市价格分别为:三星级酒店为280元;四星级酒店分750元和580元两档;五星级酒店为880元。根据预订人数、旅游旺淡季等情况,旅客一般可享受最低六折的优惠。第一城副总监周先生表示,公司正在积极给李先生解决住房问题,他们将为李先生提供价格为580元/间的四星级标准间,并且按照406元/间的七折优惠价计费。李先生对第一城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不满意。

  【律师说法】

  房客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中同律师事务所顾新华律师认为,李先生提出预约房间为合同要约,因为第一城同意李的请求所以合同成立。如果第一城单方面中止合同可以视为违约,由此产生李先生的损失,应该由违约方承担,即多花费的千元房费应该由第一城承担。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