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情婚姻

作者:2008-01-03 13:39:5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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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fykm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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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跟女人同居十年,结婚三十天以后,女人另结新欢向男人提出离婚。男人悲痛地说:“才不过三十天就变心了。”无法接受只因太突然和时间无关,长和短毫无意义,爱与不爱才有意思。一段三十天的婚姻变成这样,问题绝不在这三十天,而是那十年的同居生活。不要自欺,那十年一定有很多问题,只是男人不察觉也不承认,女人拖拖拉拉、将将就就的结婚,以为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婚姻从来不能用来挽救一段破碎的爱情,破碎的爱情只能得到破碎的婚姻。

她曾经为一个男人自杀,他提出分手,她在电话里跟他吵架,求他回到她身边,他说:“很多事情也不能勉强。”她愤然吞下一瓶安眠药,她没死,他也没有回到她身边。以为她会觉悟,谁知她说:“我不后悔,那时,我的确可以为他死。”

真的是这样吗?你问问那些为男人轻生的女人,她们的动机是出于爱吗?还是她们不能够忍受被对方抛弃?一个女人因为一个男人的离开而自寻短见,只有一个原因,就是除了他以外,她一无所有。

人是贪婪的动物,拥有得愈多的人,愈舍不得死。

一个拥有自己的事业的女人,不会随便为一个男人轻生。

一个拥有财富的男人,也不会随便为一个女人轻生。

一无所有的人,才会觉得活着没意思。寻死,不过是惩罚对方的一种手段,毫不轰烈,那并不是为情自杀,而是为惩罚别人而自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渐渐明白,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世上或许有一段不可代替的感情,却没有一个人是不可以代替的。

一个女人,十年来一直无法忘记一个男孩子。她跟他相恋六个月后分手。这些年来,她交过不少男朋友,有了自己的家庭,但她一直思念着这个男孩子。她常偷偷在他住所附近徘徊,抬头看着他家里那一扇窗,希望他会在窗前出现。

后来,他搬走了,十年后的一天,她知道他在工作地方,她鼓起勇气去找他。当天那个男孩子已经变成一个男人。十年来,他的外貌没有多大改变跟从前一样。她激动地问他:“你认得我吗?” 他一脸茫然。

她站在那里,失望得难以形容。终于,他想起来了,眼前这个女人,是他少年十五二十时的小女友,可是,他已经忘记她的名字。她本来是准备离开丈夫和他远走高飞的。这一刻,怎么开口?他告诉她,他结婚了,是相亲的,也有了孩子。面对当年的小女友,他一点感觉也没有,只是不明白她为甚么来找他。他也不知道,自从分手那天开始,他一直强横地霸占着这个女人所有的回忆。

她自我安慰说,如果他知道我一直没有忘记他,他会感动的。没有感情?何来感动。不要那么相信自己的回忆,你记忆里的人不一定同样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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