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住房的继承或过户问题

作者:2008-01-03 11:48:3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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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hshcool9_rea

请问专家:我的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确切的说是几个问题)稍微有一点复杂,而且我是完全的不懂,请专家耐心详细的解答我的问题 十分感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早已经退休,但是现在我们所住的房子,是当年父亲单位分的房子(也早已经买下)但是那套房子欠我父亲的面积。现在他们单位盖新楼了,要从新分房(现在的房交单位,换一套面积大的新房),但是现在分给我父亲的房面积比他应得的又大几十平米,那多出的几十平米就要自己补钱(当然也很便宜,大概每平米4千左右吧。而实际上我家附近的商品房现在已经一万五多了)。

(1)我想问的是,这套房以后肯定是要留给我的,但是因为这套房并不是商品房,以后继承需要办什么样的手续和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我现在想了解一下。

另外,这套房分下来之后 房本暂时还不发到个人手里(大概怕个人随便买卖给外单位的人)我想请问这算怎么回事啊 ? 这对以后房屋的继承或者买卖会造成什么影响(目前的说法好像是这套房可以出租但是不可以外卖...)

(2)再请问:这种单位把房本扣押的情况,应该是暂时的吧?难道永远不给房本?

请专家耐心的解释。我非但一点不懂,并且理解能力差,呵呵 !万谢!万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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