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半内第13次出院后,云南省昆明市68岁的脑膜瘤患者何老先生及其家人忍不住抱怨:为什么医保病人每次住院不能超过一个月?
直到云南省医保中心介入后,他们才惊讶地知道,这条子虚乌有的“规定”,竟是医院为了防止医保费用超支而对他们进行的误导。 这并非孤例。另一位患脑梗的参保患者,也在一年时间内住院11次,其中不乏被迫转院的情况。
据调查,在被称为“分解住院”的现象背后,一边是医保中心为保证医保基金不超支,制定限额“卡”住医院,另一边是医院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想方设法打“擦边球”。而夹在两者中间、没有知情权和话语权的参保患者的利益却被忽略了。
一年半内转院13次
40年前,何老先生罹患脑膜瘤,做了手术后,一直服药疗养。2006年6月,他病情恶化住进了医院,治疗了一个月刚有所好转时,医生就请他出院。
何老先生被告知:由于他属于云南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云南省医保中心的“规定”,每次住院最多一个月,每次治疗费用最高1万元。时限一到,不论病情如何,患者必须出院。如果想以同一病种再次入住同一家医院,必须等15天以后。
在这条“规定”下,一年半的时间内,何老先生在昆明的7家医院辗转住院13次。每次住院快满一个月时,家人就得重新联系医院,如果不巧没有床位便只能回家暂住。频繁转院多次后,何老先生的病情有所加重。
每次住院,多则花费上万元,少则七八千元。令人无奈的是,每次入院都要重新做一回常规检查,在别的医院做的检查“随着病情变化只能留作参考”。何老先生也曾希望继续住院自费治疗,但微薄的退休工资无法承担每天数百元的费用。
何老先生的老伴说,如果没有医保,以一家之力很难支撑这么长时间的治疗,但她不明白:为什么医保中心会制定如此不人道的规定?
医院收的医保病人越多,亏损越大?
何老先生的遭遇经当地媒体曝光后,云南省医保中心迅速作出反应,出面澄清:医保部门从未作过“住院不能超过一个月,一次治疗限额1万元”的规定。事实上,医院此举是明显的分解住院、推诿拒绝医保患者的行为,违反了医保协议规定。
云南省医保中心副主任潘华说:“医保中心强调,定点医院在病情不允许的情况下,绝不能要求病人出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医院承担。”
“限制住院时间和费用是违背医疗原则、损害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的。”对于何老先生一家的误解,潘华说,没有哪个医生敢公开宣称医保中心有这样的规定,“但不排除少数医务人员在私下进行曲解和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