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除了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等住房政策的具体实施作了明确规定外,还在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条款中提出“市房地、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要研究制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购房政策,合理引导跨地区购房。”
据相关资料,2007年1-11月,上海共成交一二手商品住宅(不包括动迁配套房)36.71万套,其中外资仅购买0.65万套,而外地人购买了6.12万套。表面看来,上海执行限制外地人购房的政策,将对楼市过旺的需求起到较大的压制作用,对缓解供求关系起到较大的作用。可细究起来,限制外地人购房至少存在三大不妥之处:
一、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限制外地人购房,与政府抑制非理性购房需求的举措相背离。
有人认为,“前些年温州炒房团、山西炒房团等都对上海的房价起到过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当时有限制外地人炒房的措施,上海房价的起伏可能就不会这么严重。”
事实果真如此吗?本人不以为然。造成前几年的房价疯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开发商过度追求高额利润、宏观调控的偏差、非理性的房屋消费观、片面的新闻导向等,而炒房团的推动充其量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而已,仅此一个原因是不足以导致房价疯涨的。况且,炒房者中绝大多数还是本地人,上海如此,深圳如此,其他城市亦然。
毫无疑问,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限制外地人买房定能起到抑制需求的作用,可问题是在抑制购买需求时没能分清是自住需求、改善需求、还是投资抑或投机需求,就这样统统一棍子打死,没居住证就别买房!这显然是不妥的,此举与中央在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同时而采取的提高第二房贷款首付比例、加息等以期抑制房市投机及非理性需求的举措相背离。因为,任何一个城市都离不开外来建设者,人为地扼杀外来人员合理的购房需求不仅是不明智的,其结果也比将因与中央精神相背离而难以实施。
二、居住证制度的不完善、不合理令限外政策执行没有多少实质意义。
据悉,上海市自2002年开始试行居住证制度。根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符合一定的要素计分审核条件的,可以获得该市长期居住证。
那么,那些本科以下学历,没有特殊才能的人却又为所在城市或多或少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些人是不是就应该低人一等呢?反过来说,在外来建设者中,是不是有了居住证就能为所在城市作出卓越贡献而没有居住证的就都是平庸之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