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2个问题:
问题一:我兄妹共四人,2001年我出钱顶替父母名字在父母单位买了套集资房,房产证上是父母的名字,父母给我写了证明,说这房子是我出钱买的将来其他兄弟不能干涉,并且签名按了指印(没有经公正处公正及见证人),请问这个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将来兄弟和我打官司挣这套房子,这份证明能否起到作用?
问题二:去年父亲写了自书遗嘱(没有经公正处公正及见证人,是父亲亲笔书写并签名),由于父母一直由我和哥哥赡养,其他2个兄弟姐妹没有或者说很少和父母来往,所以遗嘱声明:将来父亲过世后他名下所有财产均由我和哥哥继承,另外2个兄弟姐妹不得干涉。请问这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将来另外2个兄弟姐妹要是通过法院来分遗产,是否能分到遗产。
谢谢!现在父亲由于车祸处于植物人状态,母亲健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