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全款,并得到对方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但“不过户,不公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杜绝卖方以报失房产证为名义补办房产证,并迅速另找买家再度出售房产,然后逃之夭夭。我是想搞二手房投资,既要节省税费又要保证安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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