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癖始于黄帝?历史上最早的同性恋记载
研究中国的同性恋,不能不研究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研究记载了许多同性恋事迹的悠悠青史,至少可以使人们了解同性恋这一社会现象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了解它的影响深远、源远流长。
有些人总认为同性恋是由于西方腐朽文化的影响而产生的现代社会的一大弊病,但看看历史,就可以知道,自从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同性恋就史不绝书了。有人认为同性恋是心理自卑或是和异性隔绝条件下的产物,那么又怎么解释历史上不少位于九五之尊、后宫粉黛盈万的帝王热衷于此呢?如果认为这只是帝王贵族的荒淫无耻的表现,那么又怎么解释历史上许多文人雅士以至贩夫走卒也乐于搞同性恋呢?如果认为历史上的男宠都是婉娈艳美,实际上是被当作女性看待的,那么为什么汉武帝以卫青“貌壮体伟”,明武帝以江彬“强而健,魁硕有力”而亲幸呢?
这一切,都说明了同性恋问题不能够单纯地用一个模式,尤其不能用一个单一的道德模式去解释、去套了。同性恋不是什么“腐朽文化”,也不是什么“弊病”。
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还有一个特点,它是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存在与发展的。在欧洲的中世纪,曾经以十分残酷的宗教压迫来对待同性恋,同性恋者都可能被判死刑。例如在1861年以前的英国,法律明文规定这种死刑可以强制执行,有些人只是因为有“扮异性症”就被当作同性恋者而被逮捕处死。1828年,一项新的法案重新规定:“任何与人或动物从事鸡奸行为者,需以重罚处死。”在法国,放弃了火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时期改为火烧同性恋者。这种野蛮的风俗在欧洲许多国家一时曾甚为流行。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却没有遭此厄运,尤其是男性同性恋(即所谓“男风”)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所认可,骚人墨客们还能无拘束地以诗词、文章来吟咏。虽然有些封建卫道士也曾经攻击过同性恋,那也只是从道德方面来评价,而没有像西方中世纪那样把它列为置人于死地的罪名。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说明中国古代对性控制的宽松。在中国封
建社会,尤其是宋朝中期以后,性压迫和性禁锢是十分严酷的,它主要针对妇女,在“男女授受不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及女子缠足等方面,西方是望尘莫及的,但对待同性恋却比西方同时期宽松得多,这却是一个好事。到了20世纪,西方对同性恋的态度有了很大改变,从“罪”发展到“非罪”,甚至于1973年美国心理学会还以多数票通过了“同性恋是一种非异常现象”,这说明了在这个圈子内多数人的观点,而不少现代的中国人却转而认为同性恋“大逆不道”了。历史怎么会有如此反复与逆转呢?我们能不能以一种科学的、比历史进步的态度来对待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