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8万户家庭申请纳入保障住房资格调查

作者:2007-12-31 10:48:4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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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昨日(12月30日)结束的广州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调查申报活动将延期至2008年1月20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继续到街道填写表格申报。这是记者从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在天河宏城广场举办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咨询活动中获悉的。

申报市民如果遇到接到街道居委会不配合申报的,可以致电市国土房管局投诉(投诉电话:83391497、83391466、83195957、83195930),也可以到豪贤路193号10楼1004室市调查办领取并提交表格。

昨日(12月30日)举行的咨询活动于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始,共有1万多人次咨询,现场派发《致广州市民的一封信》、申报表、问题解答等宣传资料近2万多份。市国土房管局房改住建办指导处处长黄信敬表示,截至12月29日,已有3.8万户居民申请本次住房调查。为了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都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广州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该次住房调查延期至2008年1月20日,入户调查时间也将相应顺延至明年1月21日至2月28日。

昨日咨询活动中,市民陈女士哭诉说,一家5口人挤在30平方米的小屋内局促不堪,填好调查表提交之后,街道居委会却对他们不理不睬,一家人不知道去哪里反映情况。

黄信敬批评了某些基层工作人员因为不了解情况而导致工作不当,又表示陈女士和其他在街道居委会拿不到、交不了申请表的市民,除了可以打之前公布的电话向市调查办投诉外,还可以到市国土房管局市调查办填表申报。

  住房调查最新疑问解答

1.岳父岳母或家公家婆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吗?

答:可以。

2.同住成年兄弟姐妹可以一起申报吗?

答:不可以。本次住房调查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人与家庭成员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所以同住成年兄弟姐妹不能一起申报,但如果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精神病患者),互为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例外,可以一起申报。

3.祖孙两代可以作为家庭申报吗?

答:申报人与家庭成员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如果父母健在,不能由祖孙两代申报;如果父母双亡,可以由祖孙两代作为一个家庭申报。

4.已婚人士可以单独和自己的父母组成家庭申报吗?

答:不可以。已婚人士可以选择以自己的小家庭申报(配偶、子女),也可以选择大家庭申报(配偶、父母、子女及其直系隔代亲属),但不能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情况隐瞒不报。

5.怎样理解家庭可支配收入?住房公积金、社保费是否属于家庭可支配收入?

答:通俗地讲,家庭可支配收入就是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被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不属于家庭可支配收入,应当从总收入中扣除;但具备条件可以支取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家庭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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