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朝最后十五年:它有可能避免灭亡吗(上)

作者:2007-12-30 11:04:38| 点击:0| 评论:0|第5页/共8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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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qinchuanyouzi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的秦始皇用残暴的手段历经十二年,所建立起来的这个黑色的冷血帝国,被来自南方更残暴的楚霸王项羽无情的摧毁了。“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天离日”的阿房宫,这座“歌台暖晌,春日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举世无双的庞大的宫殿群,整整燃烧了90天,在夜晚,冲天的火光照亮了秦川数百里漆黑的夜空,大火燃烧了整个冬季,一直到第二年的早春才逐渐熄灭。这之后,有关秦王朝的一切都随着这场大火灰飞烟灭,了无踪迹了。

那麽这个曾经如此强大的秦帝国为何在秦始皇死后仅仅三年就灭亡了呢?原因似乎很多,始皇帝在世之时,貌似强大的秦王朝的统治也并不是很稳固。六国贵族势力伺机死灰复燃,尤其是广大的南方,天高皇帝远,自由惯了的当地人对严酷的秦法秦制有很强的抵触情绪,面对秦王朝的暴政,各地的仇恨都在不断积聚着,只不过在秦始皇的高压政策下,暂时掀不起太大的风浪而已。而210 年的秦始皇之死,赢胡亥即位为这种仇恨的总爆发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契机。秦朝的灭亡总体上来看,可以归纳为:体制上的失败多于政治上的失败,政治上的错误多于军事上的错误,战略决策上的失误多于战役指挥上的失误,本文将具体对此进行阐述。

秦历代统治者奉行法家思想。对于人类本性的认识与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论不同,法家提出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君子不可信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人的本性就是趋利而避害。对大多数人而言,利大莫过于当官、发财、出名;害大莫过于伤身、伤财、伤命。所以君主应用赏罚为二柄,法(法度)、术(权术)、势(威势)相互为用,用法度来约束臣民,用权术来诱导臣民,用威势来震慑臣民。要禁事、禁言、更要禁其心,从而使百姓遵守法律则天下太平。法家认为“法者,国家之权衡也”在持法尺度上提出了慎赏重罚论,“赏在法之内,罚在法之外,赏一而罚九”因为,奖赏需要成本而惩罚则不需要成本,只要把刀磨快就行了。在强国之道方面,法家提出了实力论,“力众则人朝之,力寡则朝与人,故明君务力”为了强国法家又提出了轻民论:法家认为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老百姓只会考虑自身的利益,不会为国家长久的利益打算。谁掌握权力,老百姓就给谁歌功颂德,人民只是一群无知的群氓,故民心不可持,民意不可信,小民百姓只是推行国家霸权政策的工具与牺牲品而已。为了彻底的调动老百姓为国家利益服务,法家主张国家要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以赏罚为手段奖励耕战,为此要把老百姓其它所有生路都堵死,使“天下之利系处于一孔”。在整合天下方面,法家主张兼并论以攻杀去攻杀,以刑罚去刑罚。正是因为法家思想的根源来源于“人性本恶”的命题,所以法家对儒家的“以善劝善,德主刑辅”的治国理想嗤之以鼻,强烈主张以暴易暴,以恶治恶,以严刑峻法梳理天下。显而易见,最高统治者一旦以法家为圭臬,就必然更倾向于对人民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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