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共育有3女1子,在传统观念中由儿子继承家产,并承担赡养的责任。对此对此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我妈妈和阿姨都没有异议。
2000年我外婆家拆迁,所有事务也都是我舅舅一手包办的,包括拿动迁款和买房子。老房子拆掉后,我外婆外公暂时搬去与我舅舅家合住,想等房子买好后再搬出去过。我舅舅拿了动迁款后买了套二手房,我外公外婆就搬过去住了。可是到底拆迁拿到多少钱,买那套二手房花了多少钱,我外公外婆都一无所知。
最近得知那套二手房的房产证上只有我舅舅一家的名字,根本没有我外公外婆的名字。而且现在我舅舅一家对2个老人很不好,所以我外婆担心以后的生活没有保障,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把2位老人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当然这点我舅舅他们肯定是不情愿的。
我想问一下能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把我外婆外公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因为这套房子是用外公外婆的动迁款买的,本来就应该属于外公外婆。我们现在担心的是外公外婆的财产现在都已经在舅舅名下,将来却要4人共同承担赡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