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去年年底与店铺房东签了五年店铺租赁合同,店铺租赁合同从2006年3月起生效.并交了押金5000元.但店铺的原经营者店铺租赁3月份到期,以前一直没签过店铺租赁合同.房东要他们搬迁,他们欺房东是离异的单身女子,一直赖着不搬,而我们也不好出面要他们搬.现已经拖了3个月,我们已签了租赁合同的店铺房东现在还没交付给我们,对我们的生意已造成影响.现原经营者肯搬,提出来的条件是要我们出钱买他们的货柜,我们当然拒绝.律师先生,我们想通过司法解决此事,是先告房东还是先告原经营者?怎样向他们提出赔偿损失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