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五个问题想了解一下,请您指点我一下,谢谢!1、赡养老人的问题,当老人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时,子女必须尽到赡养义务,以及赡养费用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样的
2、我的母亲在2000年去世,去世时家里有父亲,我,与妹妹,现父亲给我们找了个继母,但没有登记结婚,但已在我家居住两三年了,我现也已结婚生女,请问,我们一家人对家的房产的所有权的比例应该怎么样算?
3、如果父亲现与此人办理结婚登记,请问此人是否具有对此房的所有权,以及其女对此房是否具有继承权。
4、此人与我父亲已同居近三年,请问这样的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5、公证的法律效力有多大,如果父亲现在把房产转赠给我与妹妹,而不过房,只订立赠于协议然后公证,这样的话,请问父亲是否有权偷偷将房产转赠及变卖?
请告诉我,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