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奥运会史谈(现代部分)

作者:2007-12-26 09:48:14|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8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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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奥运会史谈 2007-12-26
古今奥运会史谈 2007-12-25

3)《奥林匹克宪章》: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宪章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宗旨、原则、成员资格、机构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奥林匹克各种活动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法律文件是约束所有奥林匹克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最基本标准和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阐述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确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目标,规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方向;

界定了奥林匹克主义奥林匹克精神等重要概念,奠定了奥林匹克运动实现其目标的思想基础;

将奥林匹克运动组织体系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各个成员,特别是三大支柱(即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这一运动中各自的位置、功能、任务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了清晰表述和规定,既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性,又使它们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功能体系,从而提供了一个与奥林匹克运动相应相称的组织基础;

界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内容,如奥运会、大众体育活动及奥林匹克教育与文化活动。第一部奥林匹克宪章是由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奠基人P.顾拜旦亲自拟定,并于1894年在巴黎举行的国际体育代表大会批准,同年623日成立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近百年来,奥林匹克宪章虽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但P.顾拜旦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和奥林匹克精神则始终未变。1999年版的奥林匹克宪章由基本原则和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运动会5章组成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除了宗教这一古老的社会文化现象外,奥林匹克运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历史最为悠久的社会文化现象。奥林匹克运动的起源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76。但在此以前,古奥运会可能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奥运会,是由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世界性综合运动会。

法国人顾拜旦致力于古代奥运会的复兴。经他与若干代人的努力,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于1894623日成立。顾拜旦制订的第一部奥林匹克宪章强调了奥林匹克运动的业余性,规定在奥运会上只授予优胜者荣誉奖,不得以任何形式发给运动员金钱或其他物质奖励。189346—15,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雅典举行。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不论从发展规模,还是从发展水平上来看,都已为举世所瞩目。奥林匹克精神得到了广泛传播。人们看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奥林匹克主义以竞技的形式,将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人类的社会活动,对人类的文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作为一种体育现象,奥运会是人类探索体能极限的最引人入胜的赛场,奥运会纪录、奖牌成为运动员追求的崇高目标,奥林匹克运动已成为参与国家和地区众多、具有巨大吸引力、穿透力和凝聚力的一项全球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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