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副市长:保障性住房100%分给低收入

作者:2007-12-26 09:41:3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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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住房分配面临十大检验

6006套保障房租售工作动员会召开 要求100%分给低收入家庭

保障房分配中各部门分工

国土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

民政局制定收入的认定办法,并配合核查申请家庭的重点优抚对象;

公安局配合核查申请家庭的户籍情况和车辆拥有情况;

地税局负责提供申请家庭的纳税信息,配合调查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

劳动和社保局配合调查核实申请家庭的社保缴纳和失业情况;

市残联配合核查申请家庭的残疾人情况;

国土所、查违办负责提供辖区内居民自建私房数据资料;

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证监和保监等部门也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调查申请家庭的存款、证券、基金、外汇和保险等资产情况。

“建房难,分房更难,它将牵涉到我们整个住房保障制度的设计是不是有效。”昨天下午,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对全市相关部门、各区及街道办负责人说,“这次房源分配要验证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机制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其科学性、合理性。”他当场列出这次分房需要检验的十大问题,要求各部门摸索总结。

为了将政府刚刚筹集到的6006套保障性住房公平地分配到低收入群体手中,深圳昨天专门开了一次全市保障性住房租售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吕锐锋反复要求与会人员必须“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地从事这项工作,“许宗衡市长强调,这批房子必须100%配置给低收入家庭,一套都不能办走样。”

各类房源都“热门”

“虽然以前深圳也分配过保障性住房,但这次市委、市政府对此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李加林说。

在即将于下月开始接受申请的6006套保障性房源中,经济适用房有3142套,公共租赁住房2730套,廉租房134套。吕锐锋透露,这批房源有一个特点,即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公共租赁房,面积都较大,超过了国家近年来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不得超过60平米、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超过50平米”的限制,主要原因是,深圳几年前在建设这批房源时,国家相关标准并未出台,因此建成的房源中,面积最大的超过了100平方米。

因为发售的经济适用房有的面积较大,且基本上分布在特区内,因此吕锐锋估计此次房源分配时将会非常“热门”。“今天上午,就有不少市民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可见这次房源分配社会反响很大,关注度很高。”吕锐锋说,按照政府此前的估计,经济适用房会比较“热门”,而公共租赁住房由于申请手续复杂,有可能会出现“冷门”,但从市民咨询的情况看,市民申请的热情并不低。因此,负责此次房源配置的工作人员更应认认真真、仔细办理,不能把好事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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