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农村教师住房问题表态

作者:2007-12-26 08:55:5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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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土部重申中国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25日新民网希望了解教育部就媒体上述报道的态度。

(新民网·独家报道)近日中国媒体一则报道让主管土地的国土资源部和主管教育的教育部踢起了“皮球”,事情的起因是中国数目庞大的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

中国国家土地资源部12月14日重申中国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所谓的“小产权房”。

按照中国国土部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有媒体指出,在这一政策之下,农村教师的安居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农村教师在户籍上也属于城镇居民,但长期以来,中国的城乡二元治理结构,又使农村教师没有享受到城镇职工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这一政策如果真正得以严格执行,一来会使农村教师无房可居,二来也会使农村教师难以安心在农村工作。

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新民网向教育部发去采访传真,希望了解教育部就媒体上述报道的态度。12时,教育部致电新民网,在通话中并未对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作出明确表态,并建议新民网询问相关发文部门。

所谓小产权房,指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住房,由于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所以,价格比较低廉;同时,小产权房的产权证不是由政府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里自行颁发,因此蕴藏着违规拆迁、房屋质量等许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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