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方面是居民的交通成本增加,并将直接影响到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即使在公共交通完善的情况下,由于其居住地和就业地的空间距离拉大,交通成本也会大幅上升,也就意味着其刚性支出的增加,这就必然会带来其整体可支配收入结构的调整,从而使其日常生活质量受到影响。最近北京采用降低公共交通资费、由政府来补贴公共交通的方式,其实就是对前些年大量经济适用房建造在城郊的一种补救。但是不管公共交通的费用怎么低廉,这些人群的实际支出仍然是增加了,这种增加也许对其他人群影响不大,但对于中低收入者,尤其是低收入者的影响有可能是严重的。
当然,由于经济适用房在城郊结合部建设所带来的效应可能远不止这些,这里也不可能予以穷尽,而大规模地、成片地在城市外围地区建设经济适用房所带来的社会隔离,将有可能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国外城市中存在的一些类似现象可以警醒我们,比如近年来法国巴黎郊区连续不断的骚乱,其产生的原因尽管有少数族裔的问题,但本质上也是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移置并集中到城市外围所造成的。从相关的研究成果来看,中低收入群体大量迁移到城市边缘和周边地区,由于其就业机会减少,新的就业岗位难以得到创设,相反,生活成本却又相应提高,有可能使他们的生存状况出现恶化,这就会滋长群体的不满,而同类人群的相对集中,就会强化群体内的相互影响和某种氛围的相互传递与累积,从而演变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是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
当然,前面已经说到,经济适用房在城郊的建设显然是出于经济的原因,比如市中心的地价高和土地的高效率使用,这是完全按照市场逻辑所得出的结论。而政府的作用恰恰应该在于对市场的修正,这是政府干预的理论基础,也是政府职能的立足点。所以说,经济适用房也完全有可能建在更为合理的地方。
孙施文: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