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官营妓院是春秋时齐国宰相管仲于公元前七世纪中期开设的。即《战国策·东周策》中的“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女闾,即妓女居住的馆所,也就是后世的妓院。据古籍记载,当时官府开设经营的卖淫业一是为了收税,“俗性多淫,置女市收男子钱以入官”。(《魏书·龟兹传》)二是为了缓和社会上旷夫和工商市民的性饥渴。因为皇宫贵族、士大夫以及富豪乡绅均蓄养大量美女,因而造成了社会上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官妓发展到汉武帝时,又分立出一种营妓制度,即《万物原始》中说的“至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土之无妻者”。(见《汉武外史》)也就是说,营妓是为军队官兵提供性服务的。但后世也有把在乐营中的妓女称为营妓的。确切地说,营妓是官妓的别称。
在一千多年的官妓生活史上,有不少女性甘于作为男子泄欲和玩弄的角色,沉迷于奢侈放荡的生活。她们无法忍受礼教严苛的束缚,也没有忍受清贫的勇气,因而乐于娼门,迷失了本性,成为中国女性中较为特殊的组成部分。但是,毕竟有许多女性身为娼妓,却不愿堕落,她们有着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在她们的生活中,处处体现出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为争得独立的人格尊严,她们往往十分执著,不惜舍弃奢华的生活,甚至为此献身。
首先,官妓们虽时时周旋于官府,几乎为社会各阶层人士提供声色服务,但是,她们身处卑贱,心比天高。对于那些以权势、金钱迫使她们献身献技的狎客,官妓们只是出于被动的尽义务。她们往往倾慕文人学士。一方面,她们能理解并演唱文入学士们的诗词散曲,喜欢文人学士评论她们的艺技,或与他们一起吟诗作词,唱和赠答。在这种氛围中,妓女们享受到了人格平等,体现出她们自身的价值;另一方面,文人学士往往风流浪漫、温文尔雅又善于怜香惜玉。他们不像官府假道学者那样虚伪;也不像权贵豪势那样随意役使,更没有商贾市侩的粗俗贪婪。因此,妓女们往往爱慕风流才子。她们并不希罕金银财宝、荣华富贵,只要两情相投,甘愿在清贫中陪伴终身。历史上留下无数才子佳人曲折坎坷、情深意长的传说。
但是,也有不少痴情妓女遇上负心薄情的文人而失去一切,乃至丧身。如《宋朝事实类苑》中记载:
杨学士孜,襄阳人。始来京师应举,与一娼妇往,情甚密。娼以所有以资之,共处逾岁。既登第,贫无以为谢,遂绐以为妻,同归襄阳。去郡一驿,忽谓娼曰:“我有室家久矣,明日抵吾庐,若处其下,渠性悍戾,计当相困。我视若,亦何聊赖?数夕思之,欲相与咀椒而死,如何?”娼曰:“君能为我死,我亦何惜?”即共痛饮。杨素具毒药于囊,遂取而和酒。娼一举而尽,杨执爵谓娼曰:“今倘皆死,家人须来藏我之尸,若之遗骸,必投诸沟壑以饲鸱鸦,曷若我葬若而死后,亦未晚。”娼即呼曰:“尔诳诱我至此,而诡谋杀我!”乃大恸,顷之遂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