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结婚不易离婚更难

作者:2007-12-25 13:12:32|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时尚 | 情爱男女 | 摩登婚恋

侠客:fay423082214@yahoo.cn

本文讲述的几个故事的主人公,年龄均不到30岁,基本属于“80后”的年轻人。如今,经过短暂的婚姻,他们先后都已离婚或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人们眼中这些洒脱的年轻人,离起婚来却有着十分的困难——在眼下这个物质社会,想不谈财产分割而轻松离婚的,恐怕已少之又少。他们饱尝了财产分割中的痛苦,而不得不把离婚本身放在与经济因素同等重要的位置。

点击图片翻页

点击图片翻页

年轻人爽快,老人犯难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市2006年年轻人结婚的平均成本为70万元,2007年几乎要突破100万元,没有双方父母的资助,想结婚就显得不那么容易,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房产。而作为刚走上工作岗位没几年的他们,结婚时绝大多数都是依靠父母购买或部分购买新房(即父母拿出首付),但在决定离婚时,面对即将开始的财产分割,省吃俭用一辈子的老人,可就不能那么潇洒和爽快了。

林立大学一毕业,就接替了父母开的一家生意很不错的海鲜饭店,他的思维活跃,在学校时经常代理一些企业的产品,积累了一定的营销经验。很快林立就把父母的家业打理得风生水起,几年间在南京开了8家连锁饭店。

几年后,他与在福建工作的大学同学小雪结了婚。结婚时林立父母除了在南京早已购置好一套新房,林立还拿出60万元在福建买了一套新房安家。婚后的两三年里,双方过着聚少离多的日子,林立生意很忙,经常无暇招呼妻子,小雪也从早先的浪漫回归到现实冷清的世界里。再后来,林立与某餐饮店一个女店员混得很热络。为了获得证据,小雪花了几万元请调查公司了解林立的私生活,终于找到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于是提出离婚。

林立得知小雪提出离婚,倒很爽快,表示自己确实有愧于妻子,愿意把在福建的房产给她。可林立的父母却站出来反对,表示当时两套房产都是他们出的钱,虽然儿媳妇的家境也很好,婚礼上的费用主要是由小雪娘家人出的,但这钱已经支出了,且因不存在实体,补偿之说也很难成立。两套房产一套也不能给她。因为老人的介入,林立和小雪的矛盾开始升级,两人从先前的客客气气发展到后来林立出手施以暴力,离婚成为不可避免。小雪找到婚姻问题律师,希望在财产分割上能为自己多分得一杯羹。

经过一年多漫长的拉锯和等待,在律师的协调和斡旋下,小雪终于获得了福建的房产产权,林立因自己的家庭暴力过错,加上婚后饭店生意的巨大赢利无法隐瞒,还额外补偿了150万元现金给小雪,等于是把自己名下的财产作了平均分配。至此,一场拖延了一年多的离婚大战才宣告结束。林立的父母后来感慨地说:“儿子再结婚时,一定要事先去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我们不能再为年轻人背黑锅了。”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