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个问题问问个各位专家。
我跟我女朋友准备结婚,所以我家出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我办理贷款。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我女朋友家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写上我跟我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而我父母不同意写她的名字,坚持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我女朋友家的解释说,结婚以后她要还这个房子的一部分贷款,所以她要求写她的名字。我父母的理由是,你们现在没有正式登记成为合法夫妻,所以买房子是我们家的个人行为,我们作为出资人有权利要求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至于以后双方还贷款,那房子的产权就有我女朋友一部分,没有必要现在非要写她的名字。现在我女朋友觉得他们家有理,我父母觉得我们家有理,现在想请教各位专家,我父母这样说是不是有法律依据?我女朋友家的要求是不是也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前提是我们没有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