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多家媒体刊登监管层将严管大股东“八宗罪”,正在制订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准则》从持有权益披露监管等七个方面入手。针对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行为存在的八类问题,监管部门正在制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准则》,将从七个方面入手,对大股东和控制人行为进行规范。具体包括:一是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中不按要求披露到真实的实际控制人;二是不及时、充分履行信披义务,使中小股东无法确知重大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三是操控上市公司业绩;四是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五是干预经营管理,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六是擅自设置障碍,限制中小股东的投票权;七是置中小股东利益于不顾,不切实履行股改承诺;八是利用控股地位掏空上市公司。
如果管理层真能够从这八个方面着手治理中国股市小股民的不平等待遇,那么这标志着中国股市的整风运动已经开始,中国股民终于迎来在大股东面前挺直腰板扬眉吐气的一天,而诸如泛海建设等将海通证券股票在海通上市前转让给控股公司的行为最终会对股民有个说法,这些一股独大不拿股民当回事的上市公司,终于有法律法规来制约他们为所欲为的行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