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前绝后荒唐的蛔虫卵减肥法!

作者:2007-12-24 11:19:49| 点击:0| 评论:0|第6页/共7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wofawokua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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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让美国人崩溃 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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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的空白

  蛔虫卵根本不能达到减肥的目的,绦虫卵胶囊里没有虫卵;即使有能产生成虫的卵,寄生虫对人的健康也可能产生巨大危害。 专家检测的结果和讲解的健康知识让人疑惑:对网络虚假广告、网络不规范交易行为到底有无部门监管?

  我们现在有两个市场,一个是传统意义上的有形的市场,工商部门有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大量执法经验;另一个是网络上的虚拟市场,市场上的主体隐藏在显示器背后,这对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为这些行为付出代价的则是广大消费者。

  记者致电山东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问及网上买卖蛔虫卵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是“不清楚”。对于网上交易的监管,他们表示“一般不需要备案,东西如果有批号就可以卖”。出了问题的话,“有投诉就管”。

  郭某说过:“至于警察来找我,不用你操心,该担什么责任我比你清楚,顶多说我无证经营,不可能说我卖假的。我保存的几大瓶蛔虫和绦虫就是最好的说明。”言外之意是告诉你,蛔虫卵没有关于产品卫生和经营的任何许可证件,如果你敢吃,作为消费者你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近日,北京市通过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26条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记者致电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部门不接受采访。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蛔虫卵的归类问题不好认证,但肯定不属于食品,所以“不好回答”,建议问问药监部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王立河表示,蛔虫卵没有经过国家批准,不属于药品或保健食品的范畴,在管理上确实是个空白。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学辉说:“网络上的交易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这给工商部门和卫生监管部门的执法带来了难度。如果是某个知名网站贴出的广告,消费者和执法部门还可以找网站追究责任,但是如果只是某个帖吧里有一个帖子,这种隐蔽性就更高了。政府和媒体可以对公民加以权威的引导,但这不是必须的义务,受到损害的公民也不能告行政机关不作为。在目前的状况下,卫生监督和工商管理等部门及媒体,可以向社会有一个比较权威的信息披露。”

  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颜江英表示,国家药监部门从未审批过此类物品。它既非食品,也不是保健品和药品。目前,这种通过网络销售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她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国家花费了很大的财力、物力才消灭了蛔虫病这一传染病,而且蛔虫进入人体后不能控制,极易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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