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伴旅游遭遇险情安全成盲点

作者:2007-12-24 10:45:45|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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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iximi@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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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碌的都市,快速的节奏,纷乱的生活,让年轻的白领们想往外“逃”。相比旅行团的固定行程,越来越多白领加入了“驴友”结伴出游的行列。自助游带来自由、轻松、新奇的同时,也埋藏了诸多隐患,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谁来承担责任?

  “驴友”:半夜如厕摔下桥

  转眼“五一”黄金周又将来临,在众人欢笑着筹划旅行的时候,林小姐却在为去年5月2日那次结伴出游而烦恼。原本想要结交朋友的她,在旅游中发生了意外,而最令她寒心的是,事故发生后,无人愿意承担责任。

  去年“五一”前,王小姐的一位朋友告诉她,有家商务公司正在组织一次白领户外游活动,目的地是位于宁波的五龙潭度假基地。王小姐欣然前往。

  来参加活动的都是年轻白领,大家此前虽然互不相识,但很快就相谈甚欢。愉快的一天很快过去,大家各自领了睡袋休息。半夜时分,林小姐起来上厕所,黑暗中,她凭着白天的印象摸索前行,在一座没有护栏的桥边,林小姐一脚踩空,径直摔了下去,当即动弹不得。

  林小姐的呼救声惊醒了同行的“驴友”,但无奈当时天黑路不熟,她只得继续忍受疼痛,直到第二天清晨才被送往医院。经诊断,林小姐身上多处受伤,医药费和伤残鉴定费花去了数万元。

  对于林小姐的意外,无论是这家商务公司,还是景区管理方,都不愿承担任何责任。于是林小姐在今年年初将两者一起告上了长宁法院。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决定择日再审。

  发起者:自发活动自己负责

  “活动是自发参与的,并没有邀请她参加。”面对林小姐的质疑,商务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如此答复。他说当时他是在网上看到一些网友的出游召集帖,才决定和另外两人一起组织这次活动的,在整个活动中,他仅负责与景点方面联系,没有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参与者只需负担包括门票在内的各种出游费用。他还一再强调此次活动是个人行为,与其公司无关。

  景点管理方:事发地不属管理范围

  景点管理方同样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其代理人说:“林小姐等人的野营地尚处于待开发阶段,在前往该地区的山路上,管理部门设置了一道铁门予以警示,我不知道林小姐等人是怎样进入事发地的,但可以肯定的是,离开了景点后发生的事故,与景点管理方无关。”

  出游:“召集帖”日均千条

  昨天,记者登陆几个大型旅游网站和社区论坛发现,由于正值春暖花开时节,再加上“五一”黄金周临近,“结伴同游”的召集贴比比皆是:“寻‘五一’同游九寨沟的朋友”,“包车一起游青海湖”,“你和我一起去庐山吗?”一家著名旅游网站负责人也证实,在他们网站发布“结伴同游”帖的数量日均有1000多条,且响应者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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