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和同伴郭安山都发现ATM机出错、并利用ATM机进行取款。郭取了1.8万元,许霆则共取款171次、17.5万元。然后两人各自携款潜逃。后郭安山主动自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一年多后,被抓获归案的许霆被判处无期徒刑。
从报纸看到这一事件,感到万分可笑。atm机故障或者是帐号故障,只能是银行管理失职。大家都知道亡羊补牢的故事。农户丢了羊只能是去补牢。而不是去把狼判无期。大家也知道“拾金不昧”这是高尚品德。但是如果拾金后自己留下了,那是怪丢的人还是因为捡钱的人捡到了钱而判无期。丢失钱是因为失主保管不当。如果按这个量刑标准,很多人都要被判刑了。
大学的时候,银行的atm机出现问题?还是振远护航出了问题?反正我在atm机附近捡到了70元的崭新人民币。当时只当作是老天给的意外之财。人有这种钻漏洞的心理很正常。一个年仅24岁的年轻人,因为银行的羊圈没有圈好,拔了银行的羊毛,就要付出终生的代价。真的是让人对法律的公正产生质疑。大家还记得多年前的陈希同吗?人家那是大贪官。贪了多少?据说是用火车皮来算钞票。那是明着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得来的钱。量刑也不过无期而已。
劝明理的法官,再量刑的时候,考虑的全面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