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6日,我前去云南丽江机场乘坐8点20到成都的飞机,然后再乘13点45分的飞机到宁波,之前我已通过携程旅行网订了电子客票,订的时候是12月15日丽江到成都,成都到宁波的联程机票,后因计划有变,在12月12日通过电话向东航要求改签,东航95808服务中心给我确定了12月16日的定坐,并在我的要求下发了传真给我,但因票价不同,我需补丽江到成都的一折价格,当时95808告诉我可以在丽江机场上机前补差价,可是到我到了丽江机场,机场却告诉我不能补差价不能登机,如我要登机只能再买一张机票并只有头等舱了。为了不影响我的整个行程计划,我无奈只能买了头等舱先上机。
到成都后,我找到东航在成都的服务点向他们反应这情况,并要求合理的答复,并要求退回我头等舱的票按我之前改签订坐的价格支付。可成都东航服务点却告诉我这不是他们的事,我只能再向95808反应,95808接到我的反应后告诉我,他们要再向处理部门反应,并在15日内给我答复。
在12月20吧,我接到了东航打业的电话,告诉我是他们的系统出了问题,丽江机场在系统中显示有服务处,但实际没有,所他们现在只能说让我退掉原先订的机票,不收我的退票费,但头等舱不能退,因为他们的财务规定处理不了这事。而且我坐了!!!
我只想告诉朋友们,他们说是他们的过错导致了我的损失,但又说他们的财务规定处理不了我的事,我不知道这是那码子说法。不就是说,“我就这样,你能拿我怎么样,不收你退票费已是给你面子”。
我不知道朋友们会怎么看这事,但我认为东航作为一个航空服务者,以这种老爷的方式来对待我们被服务者,是不是应该,在有过错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说我是老大,我就这样规定。东航的财务规定与我们有什么关系,这在我们的机票中也没规定我得遵守你东航的内部财务规定啊!!!真是郁闷!
在接电话后,我再次提出我的要求,并要求在三天内给我答复,可到现在也一个屁都没有。这样的做法能让人相信东航能提供好的服务给顾客吗?能对顾客负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