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要我:正当强奸

作者:2007-12-30 09:14:5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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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jipin.662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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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法律基础知识课上,老师说道:“所谓正当防卫就是对侵害你的人作出暴力行为,照成对方受伤的不用承当法律责任,但是正当防卫不能过分,也就是说别人想把你伤到什么程度,你也就只能把别人伤到什么程度。再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别人怎么对你,你也只能怎么对别人怎么样。”

  巴蜀爺們.潘衍江问到:“老师,那如果有人强奸我怎么办?”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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