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一个房屋租赁的问题。
我在今年6月在北京的房屋中介“中大恒基”租赁了一套房子,对方承诺全家电,但是在交房时发现冰箱并没有满足我的要求,对方承诺在一个月内给我更换,以获得我的确认为完成的标准(这一条写入了租赁合同中的附加条款中),但是到了一个月的时间时,对方并没有履行合同内容,没有给我更换冰箱,而是以各种理由不断推托,那么请问我可以用什么方式维护我的权益呢?
1、我可以采用什么方式要求对方立即履行合同规定内容呢?
2、如果对方继续推托,我是否可以接触租赁关系,并要求对方退还全部中介费用、房屋租金、房屋押金呢?
3、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赔偿?赔偿额度该如何计算呢?
4、我平时工作比较忙,是否可以寻求维权代理人?有专业律师可以帮助我吗?这样的小案件律师费用可能比较少(我估计的,我不是很清楚请律师费用是多少,该如何计算),会有律师愿意帮助我吗?
以上几个问题,希望可以得到您的帮助,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