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拆迁户,一年前已与拆迁办签协议,并进行结算,补交房款,但拆迁办却又秋后算帐,要我补交钱,并已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虽已签协议,有仲裁条款,但2002年拆房,2004年签协议,并且不签的话拿不到钥匙,此仲裁约定可否算被胁迫,谢谢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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