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被旅行社转包出车祸获赔4万

作者:2007-12-21 11:16:18|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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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jay7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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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被转团游客可索赔

  针对李阳的遭遇,记者专门采访了四川某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景点所在地区的旅行社才熟悉当地情况,可以更好地服务游客,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旅游行业操作惯例,游客参团跨地区旅游须将团队交当地旅行社,所以在一般的跨地区旅游中会出现组团社与地接社两个旅行社。

  “一般来说,将游客交给地接社接待不需要游客书面同意,只有将游客转给本地其他旅行社时(即转团行为)才需征得游客的书面同意。”该工作人员称,此案中,李阳遭遇的情况实际上是地接社擅自转团造成的,对于这种情况,四川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第四条第11条载明:“旅行社未经游客书面同意,将游客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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