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被旅行社转包出车祸获赔4万

作者:2007-12-21 11:16:18| 点击:668|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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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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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阳(化名)与四川风情假日旅行社(以下简称假日旅行社)签了合同,参团五日游。途中他两次被旅行社“转包”,最后,李阳在返程途中遭遇车祸,最终造成10级伤残。游客被层层“转包”后出事,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日前,青羊区法院作出判决,所涉旅行社均应担责,但鉴于李阳的诉求,法院最终判令假日旅行社赔偿李阳4万余元。

  倒霉

  出去耍一趟回来一身伤

  2005年8月25日,李阳和假日旅行社签了合同,约定旅游线路为泸沽湖双卧五日游,费用630元。当晚,李阳乘火车从成都出发。8月26日,李阳一行人抵达西昌,被假日旅行社转给西昌阳光旅行社接待。随后,西昌阳光旅行社又将他们转给西昌航天旅行社。李阳等人虽然心中非常气愤,但也毫无办法。哪知道更倒霉的事还在后面,返程那天,旅游大巴车掉入河中,车上两名游客失踪,李阳受伤,落下10级伤残。事后,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出事车驾驶员负事故全责。李阳认为,假日旅行社没有提供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等各项服务,遂将其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

  庭上,假日旅行社认为,按照旅游行业操作惯例,跨地区旅游必须将团队交当地旅行社,组团社与地接社之间就形成联营关系。所以,李阳不仅与假日旅行社有合同关系,也与西昌航天旅行社构成事实上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假日旅行社表示,李阳遭遇车祸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西昌航天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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