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东航,请不要搪塞我们

作者:2007-12-21 10:38:2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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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i_mi@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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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班无故延误了24小时,东航不但几次对延误原因改口,对赔偿金额也没有明确说法,我们70多人都没有办法回家过元宵节。”10日傍晚,16名欲向东航索赔讨说法的两名乘客代表,以及将接受这16人委托的律师开始就起诉事宜进行商讨,而其余14名包括北京、河北、天津以及韩国在内的乘客将陆续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

  现场回放:机场三次改口惹怒乘客

  昨天傍晚,记者见到了从河北特意赶到北京商讨起诉东方航空公司的乘客代表周先生和乘客王先生,还有他们为此事委托的律师,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遭遇。

  2月12日元宵节,东航MU2041航班按计划由洛阳飞往北京,起飞时间为10:15,但是飞机未能按时起飞。起初机场告知洛阳机场有雾,飞机受到影响,并在接近中午的时候宣布该航班推迟到19时30分。“如果天气原因,怎么会知道晚上就能起飞。”此时,有部分乘客开始质疑。在大家的要求下,机场安排滞留乘客到宾馆休息候机。当天下午,洛阳机场天气情况开始好转,并陆续起降6架次飞机。(包括东航上海至洛阳的MU2043航班)可是到了晚上,原定19时30分起飞的航班突然被告知已经取消。在乘客们再三追问下,机场工作人员才解释12日的该次航班已经于中午由北京飞往韩国济州岛,航班延误是因为东航没有调配合适的飞机。“直到这个时候,东航因调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的消息才由这种非正式的方式得到了证实。”周先生说。

  乘客代表:赔偿金额没有明确说法

  “我们只是希望航空公司尊重乘客,不要搪塞我们。”昨天,乘客王先生气愤地说,“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不管飞不飞,也不能用非正式的方式作为解释,而且几次解释的原因都很矛盾。”在几次协商中,赔偿金额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是赔偿,至少要有一个明文规定的金额。结果改成现金加代金券的形式,后来又有两次变动,最终又改回300元。这样的赔付怎么能随意改动呢?”周先生说。

  在此次事件中,有16人拒收了航空公司的赔偿金。他们认为东航没有拿出相关赔偿规定与条文,作为消费者是无法界定其合理性的。

  代表律师:为这种事上法庭很少见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宝权和刘瑞峰将接受周先生及另15名乘客的委托,帮助他们向东航公司交涉。律师杨宝权称东航公司没有将延误航班的真实原因告知乘客,这是不尊重乘客的表现,此外东航公司就飞机延误一事,给予乘客补偿的金额,也没有明确的依据,可以数次增减更改。东航公司侵犯了乘客的利益,乘客有权利向东航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很多乘客都会遇到因飞机延误而索赔的问题,但真正走到法庭这一步的,非常少见。“我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尽自己所能,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杨宝权说,近期会整理出书面材料,起诉东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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