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酒店损坏电水壶赔780元

作者:2007-12-21 10:33:1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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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i_mi@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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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的赵先生陪朋友到博鳌度假,入住博鳌蓝色海岸酒店。可是在第二天早上退房的时候,由于一个电水壶的赔偿问题和酒店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

  办理退房手续时,酒店的工作人员让赵先生支付780元的物品赔偿金,他对此十分不解。酒店工作人员说,客人损坏了房间里的一个电水壶。对赵先生遭遇的事,博鳌蓝色海岸客房部严经理承认,对于物品价格赔偿表,目前酒店大都一样,由酒店自己定,并没有通过当地的物价部门批准。海南省物价局一位负责人说,酒店有关客房物品损坏赔偿价并没有向物价局申报,对于没有申报的项目,物价局不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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