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打成重伤九寨天堂变地狱

作者:2007-12-20 19:31:06|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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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iximi@yahoo.cn

  而我们返回成都的路上本来还要安排都江堰旅游的,但是全团的人都被这次血腥而令人恐惧的“九寨沟人间天堂”游倒足了胃口,竟没有一个人还有心情要继续旅游的,遂草草收场。我们于18日下午回到了成都市内。而我一家三口,立即打的到达成都军区八一骨科医院,于下午五点入住。经医院照片检查和诊断:“头部四处重伤缝11针,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胸骨未见明显骨折,肌肉严重挫伤。”医生告诉我,头部是否有后遗症还得住院观察,腿部骨折起码要大小便都在床上,卧床平躺一两个月后,才有可能复原出院。这对于我个人和家庭的伤害多大,我相信有良心的人都明白。

  应该承认,我们对导游是很满意的,她也及时把发生的惨案汇报了旅游公司。但是,虽然我们多次当面和电话反映,四川省**旅行社有限公司除了一个小姐来电了解了一下情况外,再没有任何音信,更没有到医院来探望和解决问题。同样的,作为惨案发生现场的四川茂县羌*大酒店,依然是没有任何人来进行慰问和解决问题。从惨案发生时间11月17日晚上到今天(11月27日),已经过去整整十天时间了,上述这两个相关责任单位,没有派出任何人来找过我们,更没有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和解决。

  在旅游合同期间内,帮助顾客购买了旅游责任险,出了这样的悲惨事件,作为合同甲方的四川省**旅行社有限公司,无疑负有不可推卸的经济和道义责任!而作为旅游景区接待单位的四川茂县羌*大酒店,顾客在此消费发生了这样惨无人道的悲惨事件,同样也负有不可推卸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鉴于目前我们一家到四川旅游,已经陷入了经济和精神上的绝境。迫不得已,从维护四川旅游经济大省的声誉和“九寨沟人间天堂”的美誉出发,从必须保护游客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的法治秩序出发,我们只能向贵局和贵州政府领导如实反映以上事实,并诚请贵局和贵州政府领导派人调查了解,帮助我们摆脱这个悲惨的困境。毕竟,贵领导比我们更加清楚:

  一个保障不了游客生命安全的地方,一个维护不了公民合法权利的地方,即便风景再美丽如“天府之国”、“人间天堂”,也一样可称之为“人间地狱”!

  诚请各位贤达责成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彻查此事,还游客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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