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购买本单位职工的房产,该房产情况为:央产房,成本价购买。该房主两年前将房子委托中介出售,中介一次性付给房主25万,双方作了公证,证明该房产委托该中介出售并不限时间。在中介出售过程中发现该房产所属单位不允许单位房子向市场流通,如果要卖只能由单位以成本价回购。所以该房产两年内均没有卖掉,房子也一直被中介无偿占有。
我是该单位的职工,按照政策可以购买,但是中介要价很高。因此我想让房主将房子从中介手里赎回,我再和他交易。但是房主称手头没钱,想让我垫资将房产赎回再跟我过户。我现在不太清楚过户过程会发生什么问题,但万一没有过户成功钱就很难收回,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规避风险?我能不能先跟房主作抵押登记?该抵押登记在有中介委托在先的情况下是否违法?设置抵押登记后将来如果拆迁我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安全过户?问题补充:问题在于,如果中介知道了有人能买走房子,那他就会抬高价格。而由房主来赎回房子的话,中介的价格会低很多。因为中介已经给了他钱,等于房主把房子名义上卖给了中介,所以我不想通过中介来办理。也就无法采用资金监管的方式。二手房买卖的提存公证和公证处的资金监管性质一样,也不适合我这个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