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9日午间12时20分,我们居住的一栋楼房发生电路事故,室内电压达高380V,导致住户们家用电器电视,冰箱,空调机,电脑,音响等损毁.该栋楼房系2001年交付使用,事故发生后我们分别找到当地安全办,电力公司和房产开发商,但谁都不能明确应由谁对此负责.作为业主,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希望能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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